在中成药使用中,很多药适应症有风寒和风热的区别,大家应该如何区分自己的症状是寒还是热,怎么选药更对症更有效?
《新冠病毒感染者居家中医药干预指引》以及各地出台的指南指引,推荐了很多中成药,个人参照这些方案,该怎样选药?应注意避免哪些用药误区?
针对本轮疫情中患者出现的“刀片喉”,中医如何看待?在治疗时是否更有优势,应该如何缓解?
北京中医医院院长刘清泉为您权威解答。
在中成药使用中,很多药适应症有风寒和风热的区别,大家应该如何区分自己的症状是寒还是热,怎么选药更对症更有效?
对于新冠病毒感染,从中医来看是“疫病”,通俗的说,是传染性很强的外感病。对于外感病,无论其具有风寒或风热的属性,都会出现发烧、怕冷、乏力、咽喉疼痛等症状。因此,无论风寒或风热引起的临床不适,具有解表功能治疗感冒的药物都会有疗效。当然如果有专业医生运用中医理论进一步区分风寒、风热进行治疗会更有效。
对于临床表现为发热、怕冷很明显、肌肉酸痛、咽干咽痛、乏力、鼻塞流涕、咳嗽等症状的,多属于风寒导致,宜服用具有疏风解表功效的中成药,如感冒清热颗粒、荆防颗粒、正柴胡饮颗粒、清解退热颗粒等。
对于临床表现为发热、咽痛明显,怕冷不明显,肌肉酸痛、乏力、咳嗽等症状的,多属于风热导致,宜服用具有疏风清热、兼有化湿解表或清热解毒功效的中成药,如连花清瘟胶囊或颗粒、金花清感颗粒、疏风解毒胶囊、宣肺败毒颗粒、清肺排毒颗粒、热炎宁合剂(颗粒)、银翘解毒颗粒、蓝芩口服液、复方芩兰口服液、痰热清胶囊、双黄连口服液、抗病毒口服液等。
患者可根据自身症状,选择其中一种中成药,按照说明书剂量服用1-2天后,如症状无明显缓解或持续加重,请及时到正规医疗机构就诊。切勿盲目同时服用多种功效类似的中成药。
特殊重点人群,尤其是老年人合并慢性基础疾病的、肿瘤患者、免疫相关疾病患者、慢性肾功能衰竭在做常规透析的患者等,这些人群如果感染了新冠病毒以后,吃中成药的时候一定要向专业医师咨询,在医生指导下用药。
《新冠病毒感染者居家中医药干预指引》以及各地出台的指南指引,推荐了很多中成药,个人参照这些方案,该怎样选药?应注意避免哪些用药误区?
在参照《指引》用药时,应注意以下几方面。
一是经早期治疗,一般3天之内体温逐渐正常,之后一些患者会出现咽喉疼痛、咳嗽、声音嘶哑等症状,此时宜服用具有宣肺止咳功效的中成药,如急支糖浆、止咳宝、通宣理肺丸、连花清咳片、杏贝止咳颗粒等;咽喉疼痛明显者加用3天利咽止痛功效的中成药,如六神胶囊、清咽滴丸、金喉健等。
二是部分病人出现明显的乏力,以及胃肠道症状如呕吐、腹泻等,此时多兼有湿邪,宜服用具有化湿解表功效的中成药,如藿香正气水、复方香薷水等。但此时不宜服用清热解毒类中成药,以免导致腹泻或者消化道症状加重。
三是儿童出现发热、咽干咽痛、咳嗽者,可用金振口服液、儿童清肺口服液等;如发热、食少腹胀、口臭、大便酸臭或秘结者,可用小儿豉翘清热颗粒、小儿柴桂退热颗粒、醒脾养儿颗粒等。因儿童体质特殊,在服药之前最好咨询儿科中医师。对于婴幼儿,还可以采用一些非药物治疗手段,比如推拿、捏脊,或者中医刮痧,来缓解患儿症状。
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要理性用药、合理用药,切忌病急乱投医、盲目用药。
一是照说明书选择相应药物服用,看清楚药物的适应症、禁忌症以及不良反应等情况;
二是用药48小时若症状未见缓解请及时到医院就诊或咨询专业医师;
三是中西药不宜同时服用,应至少间隔30分钟,同一类型药物不建议重叠服用;
四是一般服药时间5-7天,不建议过度服药。
针对本轮疫情中患者出现的“刀片喉”,中医如何看待?在治疗时是否更有优势,应该如何缓解?
“刀片喉”是声门和声带周围的黏膜发生了充血水肿,一般来说,在病程的第3-5天时表现明显。在呼吸道病毒感染急性期结束,病毒复制被抑制,炎症减轻,水肿改善后,将会逐渐恢复。
从中医来看,“刀片喉”是“热毒”从全身消退,而聚到咽喉局部的症状表现。因此,早期规范治疗,及早“解表透邪”,将“热毒”及早透出是治疗的根本,热毒透出来了,“刀片喉”的情况会减少,或不发生,如果只用发汗退热的药但热毒无法清除,“刀片喉”的情况会增加。因此,早期治疗上以解表药为基础,加上清热解毒利咽的药共同发挥作用,既能快速退热,缓解全身症状,又能减少咽喉的不适。
对于已经出现“刀片喉”的感染者,中医药也有很多办法,如及时加用具有利咽止痛、解毒利咽等作用的药物,如六神丸/胶囊、清咽滴丸、金喉健喷雾剂等;也可以由医生进行针灸治疗,针刺少商穴、商阳穴等。这些都可以很好的缓解咽痛症状,如咽痛持续加重,宜前往医院寻求治疗。
来源: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健康中国
浙江杭州余杭发布“强信心 拼经济”36条措施******
1月4日,杭州市余杭区发布36条“强信心拼经济”全力实现开门红实施意见,该36条主要包括支持企业稳岗引才、全力提振消费市场、鼓励企业增产扩能、聚力稳外贸拓市场、稳定资源要素保障等五大方面。
在支持企业引才方面,余杭区设立1亿元海外引才专项奖励资金,对相关申报单位按照最高10000元/人次的标准给予奖励;对余杭企业招用初次来杭州市就业的海外硕士及以上高层次人才,在市级补贴基础上,再按照最高10000元/人的标准给予企业用工补贴。
为提振消费市场,余杭区发布新能源汽车购车补贴。对消费者在余杭区登记注册、纳入余杭区社零统计的新能源汽车经销企业购买的新能源汽车给予补贴,其中,购车价格(不包括相关税费)在30万元(含)以上的补贴10000元;在20万元(含)—30万元的补贴6000元;在20万元以下的补贴2000元。
依照发布的36条措施,2023年度一季度在余杭区新注册外贸企业,一季度出口在100万美元及以上,每实现出口100万美元,将获得2万元奖励,最高获得奖励200万元;存量企业一季度新增出口达到500万美元、2000万美元、5000万美元及以上,且出口增速高于全区的,将分别获得奖励20万元、60万元、100万元。
余杭区鼓励倡导在余省外员工春节期间留余稳岗,对符合条件的省外员工送消费券、送温暖、送健康、送文化、送旅游、送出行、送岗位、送培训、送亲情、送保障,其中对非浙江户籍并在余缴纳社保的员工,按600元/人发放电子消费券。对2023年春节期间坚持生产的余杭区规上企业(不含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符合条件的,按坚守岗位的外市籍参保员工每人5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留工补助。
同时,2023年春节期间,余杭区企业(不含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租用(含合租)大巴车跨省“点对点”组织非本市户籍员工返岗,且符合补贴条件的,按包车费用的50%给予补贴,每家企业最高补贴20万元。发放民宿(农家乐)、农产品消费券,开展主题促消费活动,加大对限上社零企业的支持,加大批零住餐支持力度,开展景区“免费游”活动,加强旅游景区、宾馆饭店等宣传,开展“文艺星火赋美”等夜间演艺项目等,余杭区通过一系列举措推动提振消费市场。
在鼓励企业增产扩能方面,余杭区对2023年一季度营收达到100亿元且同比增长6%的信息软件业企业,给予1000万元奖励;对2023年一季度在库的计划总投资1亿元以上的制造业投资项目(国有公司拿地项目除外),一季度实际完成投资1亿元(含)以上的奖励100万元;支持鲲鹏企业、上市企业建立产业链供应链购销体系,加大向区内工业企业采购或委托加工产品的力度;支持企业实施技改,对设备总投资在500万元以上的在库制造业技术改造(含新建)投资项目,于2023年一季度实际发生并实现统计入库的设备投资,在现有补助政策的基础上再增加资助3个百分点。同时,加大对“小升规”企业扶持力度、开展科技成果对接、加快国高企、研发投入补助政策兑现、加强金融服务保障。
此外,余杭区还通过落实“双百双千拓市场”行动、扩大外贸主体队伍、加快出口增量提升等举措稳定外贸市场;开展“杭州余杭·全球招商季”活动、推行“拿地即开工”、加速兑现产业扶持资金等举措稳定资源要素保障。据悉,本政策措施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3年3月31日。中央和省、市现有政策及后续新出台的支持政策,一并遵照执行,同一事项按照“就高不重复”原则实施。(通讯员徐颖 谭琴 光明日报全媒体见习记者 刘习 记者 陆健)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