套路多多,购房纠纷如何“有效维权”?******
人民网记者 孙红丽
近期,中央层面多部门发文定调房地产市场,并作出“要确保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等一系列部署,进一步提振了房地产市场信心。
买房置业是老百姓重要的消费需求之一。让人民群众放心购房,住上更好的房子,诚信守法、风清气正的市场环境不可或缺。然而实践中,消费者在买房过程中可能遭遇种种套路,一旦交了定金买了房,常常处于弱势地位。比如,卖房捆绑销售装修升级包、精装交付货不对板等。这种时候,消费者应该如何有效维护自身的权益?
被“虚假宣传”误导,开发商规避责任怎么办?
近日,来自南京的网友向“人民投诉”平台反映,南京某楼盘在销售时,将小区主大门和会所一楼及景观作为重要宣传卖点,以高于周边楼盘3000元左右每平方米的价格售卖,很多消费者都为了景观买单。但购房完成后,开发商擅自更改规划,之前宣传的卖点全部变为其他功能区,且未做任何明确告知。小区景观遭到破坏,实质上房产溢价已经消失,给消费者造成了重大财产损失。
在消费者购买一手房的时候,开发商往往会通过宣传册、微信公众号等,对楼盘及样板房进行宣介。有的开发商还会草拟类似“售楼书、广告、宣传资料不构成要约,不属于交付标准,不具有约束力,双方应以正式合同为依据”的条款。那么,这些宣传和介绍是否有法律上的约束力?
中国消费者协会对此指出,根据法律规定,开发商无权单方在合同中规定广告和宣传资料等不构成合同内容。当售房广告和宣传资料构成要约,即使未写入合同,开发商也应履行相关义务,如未按约履行,则构成违约。
另外,业主如何避免被“虚假宣传”误导?遭遇开发商虚假宣传后又该如何维护权益?
中国消费者协会法律部副主任谢龙在接受人民网记者采访时表示,消费者维权主要的依据是以合同约定为准,但是一般情况下商品房的宣传广告和宣传资料在法律上定性为要约邀请,这不具有强制约束力。
“但是,如果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是开发商在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以及相关设施所做的说明和承诺,并且这说明承诺具体而且确定,对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都有重大影响,那么它就构成了要约。”谢龙说,这种情况即使是没有写到合同里面,它也是合同的重要内容。如果开发商违反了这些说明和承诺,那么消费者也可以据此作为证据,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根据法律规定,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表示。拍卖公告、商业广告和宣传等为要约邀请。商业广告和宣传的内容符合要约条件的,构成要约。
举例来说,消费者在售楼处选购商品房时,宣传单上注明的房屋实际可使用面积是约86平方米,实际交付面积却不足80平方米。如果通过宣传资料和其他的相关证据能够看出开发商以房屋实际使用面积作为卖点,从而吸引消费者签约购买,那么可以认为,这个宣传内容构成要约。
谢龙建议,业主需要收集保全相关购房证据,譬如楼书、户型图、小区平面图等宣传资料,或是通话录音、现场录音录像、聊天记录等。
利用“补充协议”加重业主责任怎么办?
“多签了2份《补充协议》,收房时间变了,物业费涨了……”天津某楼盘业主向记者反映,补充协议和购房合同差异巨大。在购房合同基础上添加的补充协议,加重了业主的责任,规避了开发商的责任。
实践中,经常有开发商利用其在房产交易中的优势地位,在与购房户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时,要求购房户签订《补充协议》,在《补充协议》中多处变更、修改、增加原合同中的主要约定事项。
谢龙指出,这种情况会导致正式合同里的一些条款失效。
“从法律效力上来说,补充条款要高于合同条款,所以消费者一定要对补充协议的具体条款充分理解。”谢龙表示,开发商有义务充分说明每个条款的具体内容,消费者也可以拒绝一些不合理的条款。同时,从法律上来说,一些对消费者特别不公平的条款也是无效的。当然,具体要根据条款内容来判断。
北京广森律师事务所姜超峰律师提醒消费者,签订购房合同补充协议时要看清其中存在的陷阱,如涉及到交房时间,建议购房人在签补充协议时要明确、细化这些条款,对不可抗力的具体情形和影响程度有一个明确的约定。
不得不选的捆绑装修,真的合理吗?
在一些地区新房限价的背景下,很多楼盘特别是热门楼盘通过推出装修升级包这样的方式,变相进行组合销售。
去年九月,李先生在北京望京片区看中了一套面积126平米的新房。打算交定金时,销售人员告知,除了首付款,还要准备好买“升级装修包”的钱,否则房子就无法购买。几经协商未果,李先生只能无奈同意。
无形中增加了一大笔支出的李先生很是郁闷,强制买卖装修升级包是违规行为吗?
谢龙对此解释,从法律规定看,任何经营者销售商品提供服务都应当明码标价,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也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开发商利用自己的优势地位销售装修升级包这种行为违背了消费者意愿,侵害了消费者自主选择权。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
虽然拥有拒绝的权利,但是实践中,面对不接受就不购房的情况,消费者仍有购房意愿怎么办?
“这种情况下,如果消费者购买装修升级包,要看开发商能否正常给消费者开具正规的发票。如果不能,说明这个收费是不合理的,那么消费者就可以去举报。”谢龙表示。
姜超峰认为,装修升级包从法律上来说没有问题,但是合理性还是有所欠缺。商品房买卖是一种平等主体的民事法律关系,这种情况下如果不存在欺诈、故意隐瞒等导致合同无效的因素,合同是有效的。
对于不买装修升级包就无法购房的情况,姜超峰建议,购房者若购买捆绑装修的房子,为了自身利益,应要求开发商在购房合同中写明装修品牌、价值标准等,以及如未能达到约定的标准,开发商应承担何种法律责任。
精装修货不对板,如何解决?
2020年9月,河北保定的王女士在市内某小区全款购买了一套精装修期房。交房后,发现不仅精装修房与样板房相差甚远,还存在窗户关不严、墙面不平整等问题。尤其是卫生间的瓷砖,很多是空的。
精装修房屋货不对板、缩水、漏水、减配……业主可以主张哪些权益?面对开发商“样板间仅供参考,最终交房以合同约定为准”“出卖人享有最终解释权”的条款,业主该如何有效维权?
姜超峰认为,房屋质量问题分两种,一种是严重的质量问题,比如可能有危险性,入住后人身安全得不到保证等,消费者可以拒绝,甚至可以要求退房并要求对方承担赔偿责任。但是一些非严重的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开发商有责任、有义务承担维修责任。
“‘享有最终解释权’这句话本身不符合法律规定。”谢龙称,因为这种格式条款是由开发商事先制定并重复使用的,而格式条款一定要基于公平的原则来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如出现争议,应该做出不利于格式条款提供方的解释,也就是要做出有利于消费者的解释。
姜超峰说,装修样板房对消费者买房有非常重要的影响,它可以构成合同要约。如果开发商明确提示消费者,样板房不是最终交付标准,开发商可以不承担责任。如果注明属于开发商赠送,则也要符合赠送的要求,比如品牌、材质等,否则开发商同样可能构成违约。
声光掠影 照见未来******
【乌镇聚焦】
光明日报记者 王禹欣 陈海波
11月8日,“携手构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精品案例”发布展示活动在乌镇亮相。活动以“讲故事”的形式,运用机械臂数控LED屏、裸眼3D等创新手段,全景呈现全球征集评选出的12项精品实践案例,充分展示了构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的显著成果,为观众带来了一场视听盛宴。专家认为,这些案例为构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提供了探索经验。
基础设施根基
“一机在手,永不失联!”活动现场,“北斗系统服务全球,造福人类——携手共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案例刚一发布,便吸引了大家的眼光。
“作为全球卫星导航系统四大供应商之一的中国北斗,已在2020年完成了全球组网,开始向全球提供全天候、全天时、高精度的定位、导航与授时服务。”中国卫星导航系统管理办公室主任冉承其很自豪地说,比如,基于北斗的无人机,大大提高了莫桑比克的水稻作业效率;有了北斗,布基纳法索一家新医院的建筑测绘时间节省了一半。
“全球5G大会”实践案例也让大家看到了夯实基础设施的重要性。中国信通院移动通信创新中心副主任徐菲介绍,全球5G大会积极开展5G增强关键技术研究,共同探讨新技术趋势、新应用场景,推进移动通信技术升级演进和创新迭代,以5G增强技术为新的起点迎接万物智联时代的到来。
与5G一样,IPv6也是非常重要的信息技术。由多位专家发起的“推进IPv6规模部署向纯IPv6发展联合倡议”,入选了此次精品案例。倡议指出,IPv6将给我们带来更快的上网速度、更安全的上网方式以及更好的隐私保护能力,为此,倡导社会各界加大IPv6技术的融合创新、加速纯IPv6的实践应用以及加强IPv6产业生态建设。
“IPv6真正实现了‘让地球上每一粒沙子都能拥有IP地址’,让更多的用户和设备可以接入互联网,让万物互联、元宇宙成为可能。”下一代互联网国家工程中心副主任张旭东说。
社会发展新动能
“海外消费者从中国网购下单,10天以内即可送达,运费仅相当于一杯咖啡的价格”,这背后正是数字技术助力。这是菜鸟网络CEO万霖分享的案例。据他介绍,菜鸟陆续建设了一批全球数字物流枢纽,还通过推广数字技术提升全球物流效率。
“全球能源互联网实质是‘智能电网+特高压电网+清洁能源’,不仅将推动电力基础设施提质升级,还将促进能源、信息、交通‘三网融合’,为可持续发展提供重要载体。”全球能源互联网发展合作副秘书长程志强介绍了“能联全球”数字化平台案例,该平台有力推进了全球能源互联网建设。
思爱普大中华区副总裁裴金林向大家讲述了可持续数字方案。“作为一家植根中国30年的外企,思爱普希望更好地赋能中国企业及政府部门通过数字化手段实现双碳目标。”
数字技术还可以不断拓展网络空间,推动文化传播。
敦煌研究院院长苏伯民表示:“我们借助互联网平台和技术,构建起‘数字敦煌’这一集成化的大型石窟数字资源保障体系和互联网综合敦煌文化服务平台,向世界展示古代文明的结晶,向国际社会传播中华灿烂文明之光。”
作为“亚洲文明对话大会”系列活动之一,“亚洲数字艺术展”2019年以数字沉浸方式,为百余位驻华使节及商会代表奉献了一场独特的表演。“那一刻,数字文化交融超越了文明隔阂。”北京唐影众线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王鹏说。
安全高效网络空间
网络安全,是构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的重要基石。国家计算机网络应急技术处理协调中心(CNCERT)选送的“CNCERT网安事件处置合作”案例,让大家看到了中国在推动维护网络安全方面的努力。
国家计算机网络应急技术处理协调中心浙江分中心高级工程师何能强分享了一个网络安全事件处置经历:一家仿冒的中国金融机构网站,长期占据搜索引擎榜首位置,用户很可能因此被骗。CNCERT紧急联系协调该搜索引擎公司,快速解决了排名问题,降低了用户资金被盗取的风险。
5G时代,安全先行。中兴通讯分享的是“5G基础设施和数据内生安全的国际化实践”案例。
据中兴通讯首席安全架构师闫新成介绍,中兴通讯围绕硬件、操作系统、数据等核心资产,面向智能制造、智慧医疗、数字政府、协同办公等场景进行了体系化的安全设计,为行业客户提供了终端可信接入、网络弹性隔离、专网数据保护、安全可视运维等一体化的5G安全解决方案。目前,中兴通讯已为全球20多亿用户提供了安全可信的网络通信。
数据跨境安全流动也是一个亟须重视的问题。“海量的数据跨境流动支撑着全世界的科研、贸易和经济活动,跨境数据流动已成为连接全球经济的重要纽带。然而,国家和地区对安全责任的不同要求导致数据不敢共享,对技术选择的共识不足导致数据不会共享。数据跨境迫切需要建立合规有序的流动机制。”澳门数字化发展协会理事张汉卓说。
由澳门数字化发展协会与欧盟国际数据空间协会一起探索的“中国澳门-欧盟数据跨境流动实践”,入选了精品案例。据张汉卓介绍,他们探索出一套包括规则、技术和管理的治理机制,采用IPv6、隐私增强、区块链等技术实现数据流动的可追溯和可管控。
“随着项目的实施,数据不敢共享和不会共享的问题正在逐步解决,科研交流和国际项目合作得到了全面加强。”张汉卓说。
《光明日报》( 2022年11月09日 10版)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